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对 崔厚安不服我局作出的拟撤销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37011303240202001) 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崔厚安
二、案由:崔厚安不服我局作出的拟撤销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37011303240202001)
三、听证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时00分
四、听证地点:长清区审批局二楼大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11月11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11月11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玉成 联系方式:0531- 87236196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6日
使用手机扫码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