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或《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济南鹏程阁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八分店等药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企业名称 | 申请 级别 | 经营 方式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药学技术人员 | 验收 面积 | 经营范围 |
济南鹏程阁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八分店 | 县以上 | 零售连锁门店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中川街金麟大厦108(1层)-2号铺 | 王萍 | 刘亚男 | 王萍、刘亚男 | 60 | 二类店: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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