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或《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下药店进行换证审查,审查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序号 | 原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变更内容 |
1 | 鲁CB531f00528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兰园店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山东高速绿城兰园4号住宅楼及S3配套公建1-10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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