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无废街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万德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5日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无废街道”建设
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城市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字〔2022〕130号)、《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济政字〔2022〕73号)、《长清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济长政字〔2023〕10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成“无废乡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无废乡镇”建设,为建设“镇域绿色治理样板地”提供范本。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谋划、一体推进。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路线,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实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以解决部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处置方式单一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滞后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我街道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强弱项、补短板,精准定位瓶颈问题,持续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改革创新、多方共建。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探索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模式和亮点项目。引导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监督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无废乡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步显现,“无废乡镇”四大体系基本建立,“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乡镇”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
二、重点任务
(一)差异化推进“无废乡镇”建设
1.加强总体设计。针对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结合“无废乡镇”建设各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办、环监中心、城管委、水利站、卫生院等,各管理区、村)
2.完善空间差异化“无废乡镇”建设推进机制。着力加强中心城区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创建“无废工厂”“无废园区”和“无废矿山”。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固废处置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经委、环监中心、国土所等有关部门,各管理区)
3.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样板。落实《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任务要求。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通过“三化”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深化低碳试点建设,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深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发改办、经委、环监中心、农路所、农委等有关部门,各管理区)
(二)打造“无废细胞”工程
1.“无废”农村。以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管理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城管委,各管理区)以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探索开展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工作,2025年年底前,建设1个以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特色的村庄。(责任单位:农委、兽医站,各管理区)
2.“无废”工业。“无废集团”(“无废工厂”)建设。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依托迈特力、西部矿业等企业,采取工艺设备改造、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措施,实现固体废物能减则减、可用尽用、应分尽分的管理模式。2025年年底前,建设2家以上“无废集团”(“无废工厂”)。(牵头单位:环监中心;责任单位:经委)
3.“无废”第三产业与生活。服务业“无废细胞”建设。以街道驻地为重点,结合“无废细胞”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厨余垃圾“集中+就地”处理体系。2025年年底前,引导培育一批“无废景区”“无废商超”和“无废酒店”。(责任单位:城管委、经委、市场监管所、文化站、旅游办等有关部门)
共享共建“无废”生活。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培训,巩固有害垃圾宣传收集周制度。以“无废学校”为重点,开展“无废乡镇”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参与“无废”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带动家庭、社区和社会广泛参与,传播“无废”新理念。2025年年底前,打造建设一批“无废学校”“无废机关”。(责任单位:城管委、教办、行管所)
(三)推动工业绿色低碳生产
1.做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火电、采矿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加速退出。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压减方案,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给。(责任单位:发改办、经委、国土所、环监中心、市场监管所)
2.加快园区绿色循环发展。强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提高园区产业循环化程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固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无废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经委、发改办)
3.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牵头单位:国土所;责任单位:发改办、环监中心)
(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1.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构建绿色农业生产体系。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为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应用试验,探索建立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产业、经营等体系。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发展预制菜产业,提高产地净菜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农委)
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强化水肥一体化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及周边区域,以“减肥、减药、洁田、修复、循环”为方针,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深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鼓励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手段。强化农药规范化生产与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和悬浮剂、水乳剂等环保剂型,推广以生物防治为重点的非化学品绿色防治技术。到2025年,全区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8万亩,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6%左右,农药施用总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责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2.提高秸秆和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精细化还田力度,在商品有机肥加工和秸秆生物质能源利用等领域加大综合利用,逐步构建多途径利用格局。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3.加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强化农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薄膜,积极引导农民使用合格农膜产品。(责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建立农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以地膜主要覆盖区域为重点,针对蔬菜、西甜瓜、棉花等适宜作物,规模化推广0.01毫米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针对花生、马铃薯、大蒜等适宜作物,积极稳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地膜回收示范点建设,逐步落实地膜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不断完善地膜回收网络。定期开展农田残留地膜执法巡查,督促有关主体切实履行回收责任。加强地膜回收机械化技术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展农膜应用与回收情况调查评估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5%左右。(责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有关规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未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依法处理。到2025年,基本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农技站、农机站;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五)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切实开展“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食品浪费。(责任单位:城管委)
倡导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责任单位:经委、旅游办)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绿色办公,结合单位办公需要,推广无纸化办公,对纳入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限制采购使用一次性消费品。(责任单位:行管所、财政所)
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施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高效的原则,推进居民小区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以招募志愿者、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督导常态化机制,落实“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和“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制度。(责任单位:城管委)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继续推进“户分、村收、街道(镇)运、市(区县)处理”及“定时巡回上门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城管委)
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采取“撤桶并点、定时投放”等措施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持续提高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加强厨余垃圾收运日常监管,提升收集精准率。(责任单位:城管委)
2.加快升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中转(分拣)站。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智能回收柜、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的“互联网+回收”模式,提高居民交投再生资源的便捷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规范运营,倡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企业拓宽再生资源业务领域和经营范围。(牵头单位:发改办)
(六)强化监管处置能力建设
1.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建、改建、扩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区及周边区域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建设项目。将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纳入技术复核抽查范围。(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推动在产企业源头减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发改办、环监中心)
2. 强化收集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持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充分发挥危险废物专业收集企业作用,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做好小微企业、第三产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实现危险废物应收尽收。(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分级分类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强化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日常监管。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提升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水平。鼓励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范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促进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企业废弃包装物、废弃物料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3.完善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医疗机构废弃物源头分类收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卫生院;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优化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网络。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将全区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范围。以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并依法集中处置。(牵头单位:卫生院;责任单位:环监中心)构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提升涉疫医疗废物收运能力,强化涉疫医疗废物收运过程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卫生院)完善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等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卫生院)
4.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牵头单位:环监站;责任单位:经委)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等涉及危险废物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督促涉危险废物单位纳入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在线监控。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视频监控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利用废旧厂房、旧仓库等从事产生危险废物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环监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
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构建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责任单位:环监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专班由街道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协调机制,负责辖区内“无废乡镇”和“无废村庄”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专班各成员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行业领域重点工作的推进实施,并开展“无废乡镇”建设相关任务指标的落实。专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领域内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
(二)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无废乡镇”建设成效定期总结评估机制,每年年底前对“无废乡镇”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按照市相关要求,将“无废乡镇”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参考市“无废乡镇”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结合街道实际,对各部门(单位)建设成效实施年度评估。
(三)强化政策保障
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奖惩机制,通过争取财政补助、提高银行授信额度等方式,对“无废乡镇”和“无废村庄”创建成效好的企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奖励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通过限制银行贷款、纳入信用管理等手段,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将“无废乡镇”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市民教育体系,全面开展“无废乡镇”建设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无废乡镇”建设相关先进技术、经验、模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无废乡镇”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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