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坚持以“民”为首、以“法”为基、以“实”为先、以“效”为重,立足职能定位,紧盯群众需求、有效处置及风险防控,形成高效的“三点一线”信访办理工作法,推动信访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一是紧盯群众需求,抓好有信必复“切入点”。不断完善信访制度机制,建立信访投诉接待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协调机制等,确保职责明确,工作有序。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访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信访服务,同时广泛深入信访一线,查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深入排查涉诉信访案件,分类建立初次访、重复访、重点访动态跟踪台账,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并明确包案领导及包案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整合12345热线转办平台、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济南市信访信息一体化平台、山东省信访信息系统、山东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5个信访平台,融合“线上+线下”来信来访,做实“有信必录、有访必录、有录必全”,实现信访事项接收、登记、分流、回复、办理、答复、查询、监督全流程“一网通办”。采用案件评查、集体研究、公开听证、依法终结等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推动信源治理、把引发信访的源头矛盾问题化解在前端环节和萌芽状态,用心用情用法持续推动信访秩序规范高效。
二是紧盯有效处置,抓强矛盾化解“落脚点”。建立首办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明确相关业务科室的信访工作责任,本着有效科学处置的原则,全程做到实地调查、热情协调、严格督办、依法结案,确保多途径高效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解决。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全天候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及时协调解决群众涉诉信访问题和困难。发挥网格员的属地力量,密切群众关系纽带,“一体作战”化解信访矛盾。发挥“环境+N”联动“一张网”作用,积极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邀请人大、政协等,以联合执法、联动办案及“点菜式”监督方式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充分发挥其优势,为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提供助力。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及街镇,共治共享互动信息,共同接待、处理来访群众的问题,合力解决信访矛盾。对于群众情绪激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第一时间对接街镇、村委了解情况,邀请联合处置,便于信访群众打开心结、达成和解。
三是紧盯风险防控,抓实源头治理“着力点”。加强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提升及固体废物污染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自查自纠,聚焦督察典型案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对自然保护地、盗砂采石、“散乱污”企业、商砼行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筑垃圾处置、城镇污水处理、扬尘精细化管控等问题领域,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梳理,发现隐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动整治见效,有效防控环境问题的发生。积极开展“阳光执法”活动,每月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信息,有效减少执行异议和信访事项的发生,防控信访风险。积极探索处置信访违法行为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与涉诉信访对象的沟通力度,及时排查化解信访隐患,有效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进信访预防性治理。通过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等方式开展环保普法宣讲,培养群众法治理念,有效提升信访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效能。深入群众实地走访“熟门路”,利用信息化手段线上回访“常联系”,积极构建阳光信访工作新格局。
四是紧盯流程打造,理顺案件办理“一条线”。按照“职能明确、属地管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的原则,规范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办理、监督等流程,增强全业务条线的信访责任感,树立全过程的矛盾化解意识。明确法规室负责接受、回复,投诉中队负责现场核查、与投诉人沟通,相关执法中队配合现场调查处置。接到信访件后由法规科登记分流,投诉中队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对接沟通,了解其真实诉求。经过现场核查,形成案情初步报告,由法规科、投诉中队联合相关科室进行案情研判和会商,制定案件处置方案,由投诉中队联合相关责任人联系投诉人,运用说理式执法进行科学有效地处置,解决投诉人的诉求,维护投诉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同时及时将每一个阶段及最终的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并做好回访工作,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通过核查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转办或者建议其向负有职责的部门咨询投诉。
下一步,长清分局将持续深化信访举报高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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