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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附近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24-05-27 10:53:08 信息来源:长清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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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烟草专卖局回复:

这位朋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济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及其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以内的;第十九条第(六)项:“间距”,是指申请点与最近零售点或中小学、幼儿园进出通道口之间依法可通行的最短距离。

综上所述,您的商店距离学校50米是不能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请您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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