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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距我的零售店附近有一家普通卷烟零售店能否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24-05-27 11:02:38 信息来源:长清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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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烟草专卖局回复:

这位朋友,您好!电子烟零售点与卷烟零售点有各自独立的布局规划要求,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如有数量、距离间隔等要求,应以电子烟零售点作为距离参照,电子烟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是500米,不以普通卷烟零售点作为参照。普通卷烟零售点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不含电子烟零售范围,不会影响周边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办理。

申请电子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申领流程为:申请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新办申请,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可以向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申请。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政府要求在当地指定窗口或平台提出申请的,按政府要求办理。

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证机关需要核查以下材料:1、申请表;2、营业执照;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531-87222319,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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