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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医保是否能二次报销的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24-06-24 10:54:08 信息来源:长清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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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大学城医院回复:

居民医保没有二次报销,只有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万元,1.4万-10万报销比例为60%,10万-20万报销比例为65%,20万-30万报销比例为70%,30万以上报销比例为75%,一个医疗年度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40万元。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不需要任何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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