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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贫困两癌救助项目的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24-06-26 14:34:28 信息来源:长清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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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回复:

你好!全国贫困两癌救助项目,救助范围原则上为前期各区县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排报送的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 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该项救助的申报由各街镇妇联初审把关,符合条件上报至区妇联审核过后,录入全国两癌救助系统库,经市级、省级妇联审核后,由全国妇联在系统库中抽取救助对象。所以,这项救助不是只要上报材料后就能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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