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局回复:
这位市民朋友,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前期已经关注到,近期针对该情况,我局辖区执法中队坚持错时值班、重点盯守,同时对占道经营者进行劝说教育,要求禁止占道经营行为,对于多次不听劝导的,根据《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场外经营的无照商贩,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其进行清理,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马路市场取缔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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