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回复:
为了确保我们的社保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等政策规定,退休人员每12个月内需完成一次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目前认证方式非常多元化:
一是“静默认证”:我们通过大数据比对,比如医保住院消费、交通出行(地铁、轻轨、飞机)等记录,为大部分待遇领取人员实现了“无感认证”,不用您自己操作。
二是自助认证:您可以使用“爱山东”APP、济南社保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通过“刷脸”的方式完成,
三是他人代办:通过“爱山东”手机APP,点击社保服务—“养老资格认证”,进入认证界面后点击“代他人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即可。
四是上门服务:对于高龄、重病、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我们和社区(村)协办员可以提供上门认证服务。您可以直接联系所在的社区或向我们社保中心提出申请。
总之,请广大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放心,我们绝不会让一位老人因为认证问题而影响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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