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1959~1983),长清县崮山镇段庄村人(今长清区崮云湖街道段庄社区)。1976年在王府中学毕业后回乡参加劳动。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他关心热爱集体,为抗旱夺丰收,多次下到内径只有54厘米的机井内淘井,在秋耕中他总是在拖拉机后边干打犁子的累活。曾两次临危不惧下井救人。他助人为乐,常年照顾伤残青年、五保老人。他刻苦训练,坚持五年义务执勤。3次顶风冒雨保护国防战备线路,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民兵,4年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曾任村民兵排长,生产队副队长职务。
1983年6月17日下午4时半,为了抗旱抢种,社员段德山下井检查水位和电机情况,因井内严重缺氧而窒息落到了井底。正在300米外干活的王家才,听到呼救声,立即跑到井边,毫不犹豫地把大绳的一头拴在井旁的电线杆上,抓着大绳的另一头就要下井。这时,有人劝阻说:“家才,不能下,危险!”他边下边说;“救人要紧]”当下到20多米时,对井上的人说:“放心吧,没事,就是有点闷得慌。”话音刚落,也因井下缺氧窒息而不幸落到了井底。虽经全力抢救,但由于落井时间太长,心脏停止了跳动,年仅24岁。
1983年10月12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给王家才追记三等功。团县委授予他“青年英雄”称号。中共山东省委于1984年5月30日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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