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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不再受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09:16:55 信息来源: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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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对部分委托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收回。

自2025年2月28日起,我局受市应急局委托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行政许可事项权限被市应急局收回,区应急局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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