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长清区关于规范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收费管理,规范公办中小学代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4号)及《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起草了《长清区关于规范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24日前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局。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区政府办公楼5楼B-5-3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7225058;
电子邮箱:cqfgw@jn.shandong.cn;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0日
长清区关于规范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学校:
为加强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收费管理,规范公办中小学代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4号)及《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4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学生装原则上只提供一套夏装和一套春秋装,小学两套学生装总价执行最高限价200元,发放规则为分别在一、四年级配发;初中两套学生装总价执行最高限价230元,均在新生入学时配发。有关单位在不超过上述标准范围内,按照“质优价宜”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学生装具体价格。
如确需增加学生装种类的,学校应就学生装功能、款式、面辅料、招投标控制价等事项事先广泛征求学生、家长以及家委会的意见,经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报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未经核准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投标、采购、收费等工作。各学校申请新增学生装的,需提供申请说明、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公办小学、初中新增学生装核准表等材料。
二、学生装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样式要保持连续性,减少家长重复支出。各学校要协调供应商做好学生装的售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调换、更新等需要。
三、学生装费属于代收费项目,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代收费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收费资金。
四、配发学生装的学校要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属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配发学生装。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明白纸等将学生装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有关公办中小学学生装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7〕4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长清区公办小学、初中新增学生装核准表
附件:
长清区公办小学、初中新增学生装核准表
学校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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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 设立批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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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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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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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生装功能、用途 |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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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生装的学生范围 |
| 执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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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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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审核人: |
区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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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审核人: |
《长清区关于规范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减轻家庭负担的政策要求,结合长清区公办中小学实际,区发展改革局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起草了本通知。通过明确学生装收费标准、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政策依据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7号令)
《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7〕4号)
《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433号
三、政策出台目的
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学生装费的最高限价和代收费性质,杜绝强制购买、搭车收费等现象。
减轻家庭负担。通过限价管理和免费配发政策,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
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学生装的款式稳定性、招投标程序及售后服务,确保学生装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同时,简化新增学生装的核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监督透明。通过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标准、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截留、挪用收费资金等违规行为。
四、重要举措
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明确小学和初中学生装的总价上限,并规定发放规则(小学分别在一、四年级配发,初中在新生入学时配发)。要求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具体价格,确保“质优价宜”。
严格新增程序。如需增加学生装种类,学校需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及家委会意见,经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报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未经核准,不得擅自组织招投标、采购或收费。
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学生装,严禁将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代收费收入须全部转交提供服务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
保障特殊群体。对家庭困难学生、孤儿等群体免费配发学生装。
加强公示监督。学校需公开收费标准、资金使用及投诉渠道,确保透明运作。
关于对《长清区关于规范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我区公办中小学学生装开展了成本调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兼顾家长承受能力,起草了《长清区关于规范公办小学、初中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10日至4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我们将认真履行后续相关程序,积极推动政策出台。在此向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表示感谢。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