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
一、规划背景
为了维护河流的健康,保证其基本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辖区河道采砂进行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全国江河重要河道的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使河道砂石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将采砂活动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湖泊,下同)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为确保河道河床稳定,保障河道行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安全,实现河砂开采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水利部《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1504号)的要求以及国民社会经济发展对建筑材料的需求,结合规划范围河道的基本特点,开展河道采砂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编写济南市长清区北大沙河河道采砂规划,为规划段的河砂开采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以便更好地解决当前河道采砂中存在的问题。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3月修订);
(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2018年1月修订);
(9)《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7月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
(1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
(11)《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2010年12月16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3号公布);
(1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3月修订);
(13)《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1月修订)。
2、相关政策文件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
(2)《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1504号);
(3)《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
(4)《关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鲁水河湖函字〔2019〕18号);
(5)《关于做好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水河湖函字〔2020〕31号);
(6)关于《山东省河道工程涉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鲁水河湖函字〔2023〕30号)。
3、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2)《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T171-2020);
(3)《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
(4)《防洪标准》(GB50201-2014);
(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6)《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T278-2020);
(7)《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
4、相关规划设计文件
(1)《济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济南市城乡水务局,2017);
(2)《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19年);
(3)《济南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10月);
(4)《济南市河湖水系蓝线规划》(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9年12月);
(5)《济南市城市防洪除涝规划》(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1年5月);
(6)《济南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济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
(7)《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泉水保护办公室)、济南市规划局,2019年1月);
(8)《济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1月);
(9)《济南市长清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方案》(2011年9月,济南市规划局、长清区人民政府);
(10)《关于报批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济政〔2010〕173号);
(11)《北大沙河“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书(2022-2024年)》(济南市河长制办公室,2021年12月);
(12)《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
(13)《山东省济南市北大沙河治理方案》(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1月);
(14)《济南市长清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2日)。
三、规划编制目的
调查分析济南市长清区北大沙河河道采砂现状及监管情况,分析总结砂石利用与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河道演变规律、演变趋势及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根据河道水文泥沙特性、泥沙输移和补给规律,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发展对砂石的需求,合理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在深入分析河道采砂对河势控制、防洪安全、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影响的基础上,科学划分禁采区、保留区及可采区;分析采砂后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及水环境的影响;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采砂管理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强采砂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
四、重要举措
1、确保河道河床稳定,保障河道行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安全。
2、对河道采砂进行规范管理。合理利用砂石资源,使河道砂石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将采砂活动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