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上来,强化政治担当、树牢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真正将高质效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各级领导干部扛牢“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形成症结,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检视差距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就各类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深入落实“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化落实”的整改工作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不落空、见实效。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突出抓好对问题整改的常态化督导和跟踪问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确保到位,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对落实不力、工作有差距的,该提醒的提醒、该警示的警示、该约谈的约谈,做到事事有着落、条条见成效,努力向区委、区委巡察组交上一份合格的整改工作答卷。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把做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定》要求。把做好巡察整改与服务保障“项目提升年”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坚决破除阻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做到位。把做好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续践行“不打糊涂仗、不搞花架子、不当太平官”工作作风,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六是跟踪问题整改成效。根据2025年8月1日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公室《关于对区检察院党组区委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反馈意见》所列问题不足,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跟踪问题整改成效,确保整改有实效见长效。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结合方面
1.关于在灵活运用和指导实践方面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济南市检察机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等,带头学习领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省委、市委、区委、上级院制定的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方面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二是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赔退赃,及时为权利人追回损失。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在知识产权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规律,加强业务培训,注重提高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证据审查能力。
(二)履行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责方面
3.关于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方面问题。一是制定入额院领导年度办案量、办案类型的最低标准,明确要求入额院领导承办案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比率。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定期通报。
4.关于类案办理指导作用发挥方面问题。一是强化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类案研讨职能。设置类案研讨专题议题,针对高发的疑难复杂案件如新型网络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或法律适用分歧较大的案件开展类案研究。二是开展类案办理培训,加强监督核查。三是开展类案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开展类案质量评查。
5.关于行政检察“后半篇”文章方面问题。一是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深化与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协同协作,推进形成更大执法司法合力,共同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二是畅通行刑反向衔接渠道,排查不起诉案件后续处理结果,加强对案件的后续审查。三是接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于检察意见书发出后行政机关超期回复、未作出行政处罚等问题,发出督促跟进检察建议,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链条闭环治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案件质量监督方面问题。一是细化办案操作指引。组织学习《全国检察业务应用2.0培训》、《全省政法协同平台培训手册》,针对易错环节制作《业务数据审查要点》,标注禁止行为和正确范例。二是加强“数检通”软件应用,严格要求承办人办结每个案件时通过软件核查案卡填录情况,对未核查的全院通报。三是构建“全链条+多维度”评查模式。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比例案件,由部门交叉评查;针对重点领域如不捕不诉、涉企案件等开展年度专项评查。
7.关于移送案件信息方面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加强对案件移送材料的审核,下一步对发现类似情况的:一是启动文书纠错程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7条,正式发函要求原移送机关书面确认信息错误,出具《补充/更正说明书》,同步在办案系统内发起侦查活动监督等纠错流程。二是组织检警专项联席会议,建立移送文书承办人-法制科-分管领导三级核查制度。三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定期开展涉案人员党员身份核查比对。
8.关于攻坚克难意识方面问题。一是实施政治能力和监督能力双提升工程,以政治能力提升为引领,以监督能力提升为支撑,强化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实施“好品泉涌”检察精品创建工程。在指导性、典型案例培育入选,改革创新工作品牌塑造,经验总结、理论研究成果等方面,扎实推进、加力突破。三是深入实施“一化三式”(一体化、广角式、内涵式、双赢式)监督新模式,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把数字检察作为提升和改进办案监督方式的革命性手段。
(四)“检察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方面
9.关于司法救助方面问题。一是加大救助力度。办理救助案件14件14人。二是积极摸排救助线索,增强与公安、街道、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切实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原则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三是推进“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机制,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救助完成后,持续回访跟进被救助人生活情况,主动联系民政部门、街道、社区进行联合帮扶,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通过努力提升被救助人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10.关于检察听证运用方面问题。一是扩大听证适用范围,以刑事案件为主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延伸,尤其关注民生案件,开展公开听证6次。二是建立听证意见落实机制,确保听证成果转化为实际效果,优化听证员库结构,吸纳法律、经济、社会治理等多元背景人才,提升听证能力。三是保障当事人参与权与知情权。完善听证告知程序,提前公示听证地点、时间,保障当事人充分准备。强化听证结果反馈,听证结论书面送达并说明采纳或未采纳听证员意见的理由,增强司法透明度。
11.关于深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开展方面问题。一是刑事检察部门加强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检察侦查、检务督察部门协作配合,实现内部线索及时移送。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工商联、律协、行业协会等单位沟通联系,拓展线索发现渠道。三是在行动中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强化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诉讼,构建全院参与的大格局。
(五)检察建议效能发挥方面
12.关于检察建议制发方面问题。一是明确遵循谦抑性原则,高标准制发检察建议。对于常发、频发现象,立足个案办理,查找违法犯罪隐患、制度漏洞以及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类案检察建议。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查清事实找准问题。通过综合手段查明问题真相,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今年以来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三是紧抓跟踪落实,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跟踪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从“应然”治理向“实然”治理靠近。
13、关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质量方面问题。一是重点梳理办案特别是办理类案中存在的规律性原因和治理端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形成建议性措施,发挥好检察建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咨政作用。二是督促被建议部门按期回复,持续跟进监督,以推动“办复”促更好落实。
(六)党风廉政与党建责任落实方面
14、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一是明确党支部书记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职责,细化党员管理、监督执纪、思想教育等具体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对支部年度内出现违纪的,取消党支部书记年度评优资格,今年未出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三是构建常态教育体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纪律微课堂”,结合时事热点解析违纪案例,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纳入必修课,将开展学习教育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党组书记以加强“三个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题为全院干警讲党课。四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等活动,增强党员廉洁意识,筑牢廉政防线。
15、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方面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评议核心内容。明确机关党委对部门党建的统筹权、督导权、考核建议权,赋予其在干部任用中的党建评价权重。二是更新党建文化阵地,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展示活动,助力党员干警在党建与业务双赛道快速成长。三是坚持以制度促规范,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四是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深化提升“民心检察”党建品牌,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各条线工作稳步推进。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教育,破除“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建立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干警代表之间逐一谈话,校准政治站位。二是建立点评制度,邀请市检察院、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领导列席督导,现场点评。三是深化过程管控,杜绝形式主义。建立年度问题整改台账,对材料雷同、问题空泛、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考虑评先评优。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调阅会议记录,纪检部门随机回访整改成效。今年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获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江涛和列席领导充分肯定。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在整改过程中,仍然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等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学习领会把握不够深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水平还不够高,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推动不够扎实,履职结构比、案件结构比和案源结构比不够合理,建章立制工作抓得不够到位等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组带头夯实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作为第一时间的学习任务和内容,确保在检察环节落地落细落实,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涉检舆情防控、预警、研判、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季度分析,及时排查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
二是全面履职担当,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入实施政治能力和监督能力双提升工程、“好品泉涌”检察精品创建工程、人才强检工程。激发和砥砺积极主动、事争第一、追求卓越、稳中求进精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积极参与深化打击处置“全能神”邪教组织三年攻坚战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境内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与“防回流、防渗透、打派遣”等行动。注重在监督办案特别是类案办理中找准服务治理发力点,推动司法办案成效转化为社会治理质效。深入实施“一化三式”监督新模式,不断优化履职结构比。不断深化府检联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检察履职环境。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高质量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盯检察管理、队伍管理、党员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薄弱点”和“风险点”问题,坚持“治建并举、抓源治本”,针对制度缺项建章立制、织密制度体系,确保出台的规章制度切实管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5037666;邮政信箱: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6199号;电子邮箱:cqjcyzzc@126.com。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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