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回复:
这位朋友你好!当前,我们主要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济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开展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要求和程序。
1.推荐范围:长清区现有非遗项目中从事保护传承工作的人员。
2.推荐认定标准: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在我区居住或长期工作;
(二)长期从事该非遗项目的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项目知识及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在该项区级非遗项目传承实践中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推荐申报程序:区文旅局制定推荐申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符合认定标准和推荐申报范围的人员向区级项目所在街镇或区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并按期如实向区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区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人员按照程序向社会公示2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正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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