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2023〕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济南市长清区《山东港华配合铁路专用线高压燃气管线(大崮山至大刘庄)段迁改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石料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0531-51802462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龙泉街2221号
附件:《山东港华配合铁路专用线高压燃气管线(大崮山至大刘庄)段迁改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