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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信息来源: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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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长清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清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531-51802454

监督电话:0531-87221067

附件:长清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清单

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长清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清单

序号

区县

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编号

采矿损毁土地图斑编号

图斑位置

中心点坐标X

中心点坐标Y

图斑面积
(平方米)

1

长清区

ZJ3701132025001001

WS3701130012630001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山峪村

116.757515

36.52000427

11403.87

2

长清区

ZJ3701132025003001

WS3701130052210004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翟庄村

116.650795

36.44205475

6620.23

3

长清区

ZJ3701132025004001

WS3701130072370001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石家屋村

116.8888931

36.35765457

313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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