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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信息来源: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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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调查评估、现场核查,长清区张夏街道焦台村北盘山路崩塌等3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1)符合地质灾害隐患核销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

联系人:地质矿产监督科,苗宝,0531-51802454

附件1:长清区拟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xlsx

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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