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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政策的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26-07-01 信息来源:长清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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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说,如果是单位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测算目前我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每个月1989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你缴纳失业保险的期限来计算的,缴纳失业保险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最长12个月5年不足10年的,可领取18个月10年以上的,可领取24个月

目前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比较多,大多是通过线上平台申请,比如,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上都有),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也可以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申请。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辖区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帮忙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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