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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社部门创业补贴政策的问题回复
发布日期:2026-07-01 信息来源:长清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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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你好!你说的是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享受这个政策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人员类别必须是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或者是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是必须是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三是公司必须是小型、微型企业;

四是必须是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不含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方式创业的创业实体)

五是企业必须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六是企业法人必须在创办的企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创办小微企业的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可申领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注册地的街镇人社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这个表格可以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

2、离校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3、提供最近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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