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济长政发〔2022〕3号和济长政发〔2023〕6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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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济长政发〔2022〕3号和济长政发〔2023〕6号文件的通知
济长政发〔2024〕4号
大学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2024年国务院颁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确定废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砂石土资源实行统一监管统一处置的意见》(济长政发〔2022]3号)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长清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优质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长政发〔2023]6号)。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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