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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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区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连锁餐饮整治提升行动。辖区内现有在营连锁餐饮门店262 家,通过“三查”形式(一查主体资格,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头、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性及有效性,杜绝超范围经营;二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点为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三查食品加工操作,关注原料储存、环境卫生、添加剂使用”),累计检查连锁餐饮单位 186家次,发现口罩发帽佩戴不全、环境卫生死角、垃圾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12 个,均已整改完毕。
二是集中用餐单位整治提升行动。深化集中用餐单位整治,聚焦学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可视化监督,特别是针对“校园餐”,联合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等重要制度。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集中用餐单位 268 家次,督促整改问题 37 个,立案查处 4 起,有效排除了隐患,显著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是重点景区农家乐规范提升行动。创新“网络平台大数据+实地扫街排查”模式,精准掌握监管对象分布与规模。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档案,对经营资质、环境卫生、加工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体检式”排查、标准化整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规范农家乐经营主体 63 户,发现问题 15 个,均已整改完毕。
四是肉制品小作坊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生产环境、工艺流程、卫生条件等风险点,着重规范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等环节,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原辅料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行为。行动期间,累计检查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肉类罐头)生产主体 21 家次、销售主体 69 家次、餐饮服务主体 79 家次。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提升”行动。聚焦责任落实、绿色生产方式转变、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执法保障和违法违规查处等方面。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区级蔬菜定量检测样品 163 个,完成酶抑制率快速检测蔬菜等样品 21197 个,胶体金检测 837 个,开具蔬菜等产品达标合格证 3113 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 1099.7 吨。
六是食品小摊点规范整治行动。联动街镇、城管等部门制定区域化设点规范,以恒大绿洲夜市、丹凤大集为试点,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规范摊点备案管理。依据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主体责任意识及检查情况,对食品摊点实施 ABCD 风险分级管理,为后续全面推开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治理样板。
七是药品安全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等,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药品销售行为及网络销售进行专项检查,排查药品经营行为风险隐患。强化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组织辖区药品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进行码上放心平台入驻并开展扫码。今年上半年,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 118 家次,药品使用单位 136 家次。
二、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着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源头风险管控形势依然严峻。在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分散,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不高,在我区近几年抽检不合格项目中,农兽药残留不合格占总不合格项目占比均超过 50%。
(二)企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如以加盟为主的连锁餐饮单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重扩张轻管理,操作标准难以在分散的门店中落实;再如网络订餐小散乱、隐蔽性较强,监管覆盖不到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监管执法效能还需提升。统筹处理好“四个最严”要求与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之间的关系仍有欠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较为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深化“七项行动”,构建长效治理格局
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推进肉制品、食用油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行连锁餐饮服务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重点加大对网络餐饮的专项治理,通过约谈、通报等措施,压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督促平台及时下架并曝光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网络订餐单位,动员外卖骑手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努力营造群众放心的网络订餐环境。
(二)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增强科学防控能力
充分运用市场监管“一券三卡”机制,整合省市区三级抽检资源,持续加大抽检力度。着力提升抽检的靶向性、科学性与代表性,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强化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监测、分析和研判,对重要敏感线索及时预警、快速通报。加强网络谣言治理与正向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涉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响应迅速、应对得当、处置有力。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流程。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化水平。
(三)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合力
严格落实市级部署要求,切实抓好《2025 年全市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市食药安委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报告办法》《济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办法》等文件的贯彻执行。规范运行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等督办问责机制,建立部门间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定期组织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持好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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