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字号:
大 中 小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清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助力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着力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工作职责,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4次。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全年学习法律法规8次。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庭审旁听1次。
(二)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济南市长清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继召开五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会议7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累计签批21次。长清区在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推进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着力压实各方责任。抓好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推进到位。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实施法治督察2次,法治督察工作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法治工作简报》刊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极简办”、拓展“掌上办”、深化“帮代办”、完善“就近办”、推进“跨域办”,商事登记制度申报材料平均减少40%、办理时限平均减少60%、办理环节平均减少40%,在全区布设16台自助服务终端,可办理201项政务服务事项,与46个地市签订合作协议,推动452个事项实现“跨域通办”。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智能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擦亮“在长清·轻松办”金字招牌,2023年新开办企业全程网办率达到98%以上,注销企业全程网办率达到92%以上,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零见面、零跑腿、零材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53个单独办理事项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合并为29项办理。推进“集成办”,实现企业迁移、变更多事项“一次性办结”。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紧扣数字化改革主题和执法办案主线,参与全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应用试点,以数字化思维指引推动执法装备、执法模式、执法能力迭代升级。在全市率先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试点改革,探索实施企业“安静生产期”和信用执法、非现场执法,新建7处治超非现场监测点。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起草《济南市长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南市长清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济南市长清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向市政府备案2件,向区人大备案2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达到100%。二是注重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关于选聘长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新增17名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达到31人,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队伍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积极参与区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13人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9项、政府合同101件,向市政府备案2件,向区人大备案2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三是注重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完善应急视频调度体系和灾害预警建设,实现省市调度街道(镇)5分钟内通畅应答。编制《济南市长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长清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济南市长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6项区级总体及专项应急预案、各类预案解读、预警响应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布,积极推进编制或修订相应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非法经营、出租车不打表拒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等问题,整改问题6个,整改完成率100%。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和全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全区35个区直部门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局驻区直部门联系点,在10个街道(镇)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共开展培训2次,参训人员310人;组织开展考试4次,参加人员570人。全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34204件,受理34108件,办理33431件;行政处罚立案1369件,结案1166件,其中实施警告171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1274次,罚没1562.74万元,吊销许可证件3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9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74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0次;行政征收35次,其中行政收费25次共4206.44万元,实施土地、房屋征收10次共0.53万亩;行政检查7921次。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等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更新,完成政府网站录入信息12143条、审核发布10655条。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社会监督员、群众等直观了解政府政务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改进提升。二是做好申请公开答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对公开申请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进行分析研判和协调会商,高效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件,确保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定印发《长清区落实信用状况监测工作实施方案》《长清区信用状况监测指标任务清单》,发挥信用融资撬动作用,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加强诚信建设。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制度,创新举措,推进“人民调解员进网格”活动,全区1001个网格调解员全覆盖。实施网格源头化解,建立网格、村居、街道调解组织联动机制,推进网格上下联动,将复杂矛盾联合化解。网格调解员全年共排查矛盾3757件,化解3757件,群众满意率100%。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多点通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年接收行政复议案件96件,受理94件,结案76件,其中维持26件,终止21件,确认违法重新作出7件,未补正结案的8件。市政府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结案5件,未结案1件。三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印发《济南市长清区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清区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5次。涉及区政府、区直部门、街道(镇)行政诉讼案件123件,审结133件(含去年案件今年审结),开庭72件,负责人出庭率100%,败诉27件,败诉率20.3%。
(六)深化普法宣传,提高基层治理法治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清律师宣讲团”“长清巾帼宣讲团”“长清青年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100余次,受众3万余人次。在全市率先开展“法连巾帼连万家”“法治拥军”活动,深化新媒体普法,推出“长说法·常普法”23期、“城市e普法”短视频34期。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探索“司法+公证”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完成拆迁安置任务1065户、涉及2765套房源选房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96件。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成立“长清区农民工讨薪专班”,派驻律师按期值班,解答法律咨询217人次,为420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争取欠款230万元。三是规范农村经济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全区613个村(社区)9743份合同进行清理规范,共清理合同1571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不及时,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较薄弱,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济南市长清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顺利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助力济南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学法考法活动,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清律师宣讲团”“长清巾帼宣讲团”“长清青年宣讲团”作用,实现机关宣讲全覆盖。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旁听活动,组织政府成员出庭应诉,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扎实开展败诉案件高发区域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抓准抓细败诉高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指导,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民法典普法工作,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强法治文化传播力,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优化。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