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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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实施的时间和有效期?
答:《公告》2023年1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月13日。
二、《公告》禁放区域有哪些?
答:《公告》明确文昌、平安、崮云湖三个街道为禁放区。
三、制定《公告》的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出台《公告》目的?
答: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噪声污染,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
五、《公告》主要内容
答:《公告》共分六部分。一是禁放区域划定。明确文昌、平安、崮云湖三个街道为禁放区。二是明确除以上禁放区外,其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三是明确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四是明确禁放区域内的相关法律依据。五是明确特殊情况下的许可程序。六是明确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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