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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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中国共产党济南市长清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组织对政府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进行了修订。
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主要涵盖哪些方面?
答:《规则》包括总则、组成人员职责、政府职能、政府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政务活动、督查落实、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附则等,共十三章76条。
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规定了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工作人员要求、政府工作规则等内容。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共4条,主要规定了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规定了人员职责和部门职责。
第三章“政府职能”,共7条,主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方面职能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政府决策”,共5条,主要对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了说明。
第五章“依法行政”,共5条,主要从建设法治政府角度,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政务公开”,共3条,主要明确了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公开方式、政策解读、健全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指导等内容。
第七章“监督制度”,共6条,主要规定了区政府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公职人员要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接受公众舆论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视信访工作等内容。
第八章“会议制度”,共13条,主要规定了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党组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任务、会议要求等方面内容。
第九章“公文处理”,共12条,主要规定了公文报送和签发的内容、程序,明确了改进文风、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健全公文处理考核通报等要求。
第十章“政务活动”,共4条,主要明确了邀请区政府领导参加政务活动程序、类型、参加外事活动等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督查落实”,共3条,主要明确了督查原则、工作重点及建立督查体系等内容。
第十二章“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共8条,主要明确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调查研究、请示报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廉洁从政等内容。
第十三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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