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济南市长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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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济南市长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做好气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急响应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含雷雨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干旱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急响应工作。
3.问:《应急预案》的运行机制是什么?
答: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区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气象部门负责会同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统筹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需求;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做好灾害风险研判和防范工作。
可能发生或已发生跨街镇行政区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造成重大灾害时,由区政府决定启动有关区级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机制,统一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区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4.问:预警信号的内容和级别分别是什么?
答:气象部门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信号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和发布单位等。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最多设4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预警信号(Ⅳ级)、黄色预警信号(Ⅲ级)、橙色预警信号(Ⅱ级)、红色预警信号(Ⅰ级)。
5.问:部门如何实现预警联动应急响应?
答: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应当加强监测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根据服务需要,启动部门内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区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综合应急防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根据不同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实施分类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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