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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济南市长清区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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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4-08-29

简明问答:《济南市长清区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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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长清区粮食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在长清区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生产、采购、调拨、加工、运输和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问:《济南市长清区粮食应急预案》等级分为几级?

答:全区粮食安全应急工作实行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部门、分级负责制,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一般(Ⅲ级)共三个等级。

第一级为市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或者全区多个街镇同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区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

第二级为区内街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其处置能力和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应对的情况。

第三级为区内个别街镇部分的区域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应对的情况。

问:《济南市长清区粮食应急预案》有效期?

答:《预案》(济长政办发〔2024〕4号)已经区政府同意,并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24年8月28日起印发实施,原2008年7月17日印发的《预案》(济长政办发〔2008〕32号)废止。

问:预案的具体部门有哪些?

答:成立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员由15个组成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农发行、区供电公司、区审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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