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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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济南市长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12年11月8日经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以来,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重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近年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践和要求看,《预案》亟需补充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三)《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四)《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五)《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
(六)《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七)《济南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八)《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明确职责、程序清晰、重点突出”的原则,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低气象灾害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修订起草过程中,学习吸收了《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结合我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应急处置实践经验,形成初稿。在此基础上,征求了26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终稿。因此,新修订的《济南市长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重要举措
(一)按照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相关工作要求,完善“总则”内容。
1.编制目的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
2.编制依据更新增加了2020年公布实施的《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2022年公布实施的《《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2〕41号),2022年公布实施的《济南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2〕43号),2022年公布实施的《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结合气象业务实际,调整预案适用范围为14种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4.更新工作原则内容,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修改了“组织体系”为“运行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即气象部门聚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相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组织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启动相关区级应急预案。必要时由区政府决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与传播工作实际,将“监测预警”拆分为“监测预警”和“预警发布与传播”两个部分。
突出预警发布与传播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重要性。重点强调气象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的部门、行业职责分工,建立气象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
(四)结合现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气象灾害的发生多伴随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联动响应是有效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因此本次修订将“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和“应急保障”有关内容整合修订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有关部门按照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含雷雨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干旱等14种气象灾害,分类响应,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体现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增加研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提示和兜底条款,修改部分部门名称、职责,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衔接性。完善预警科普有关内容。
(五)修改附则有关内容。根据最新《市、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规定,将“气象灾害预警等级”修改为“区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五、适用范围与实施时间
1.适用范围。适用于长清区行政区域内。
2.实施时间。《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暨自2023年6月14日起。
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坚持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防范、协调有序,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向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转变,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长清区气象局
联 系 人: 张艳菲
联系电话:1561551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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