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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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 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既有利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统筹和前期调研等基础工作,也有利于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决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和《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7号)等文件均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和本地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出台目的
1.增强民主性:让公众了解决策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鼓励公众参与决策过程,表达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加符合民意。
2.提高科学性:通过公布目录,可以收集到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更为全面、客观的信息支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提升透明度:将决策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有助于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四、重要举措
1.明确了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两项,分别是济南市长清区再生水利用规划(2023-2035年)(承办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方案(承办单位:区发改局,完成时限: 2024年8月)
2.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于2024年2月启动了《目录》编制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向各街镇政府、各区直部门发布征集通知,区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充分征求了各部门、区政府法律顾问、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意见。在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经综合各方面意见和研究论证,最终形成《目录》。
3. 在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二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三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关键词诠释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是指政府在做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决策之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及决策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和范围等信息,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或预告,以便公众了解、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过程。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预公开,政府可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一)再生水利用规划紧密关联群众的切身利益。它旨在通过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再生水,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依赖,保障群众的基本用水需求。此举不仅有助于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还促进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了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再生水利用规划的实施,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繁荣。此外,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对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意识,增强了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水责任感。
(二)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家庭支出的一部分,供热费用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经济负担和生活质量。调整方案既要平衡供热企业运营成本与民众承受能力,确保不过度增加居民经济压力,也要保障供热企业的可持续运营。为此,制定方案时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确保价格调整科学合理,既考虑节能减排的环保需求,也兼顾社会公平与民生福祉。通过透明公开的决策过程,增强公众对价格调整的信任与支持,共同促进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长清区司法局
咨询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宾谷街588号
联系人:殷光东 庄启国
联系电话:0531-872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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