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2023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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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7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 169657万元,同比上年129459万元,增长31%。其中: 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40648万元,同比上年98650万元,增长42.6%。税收比重82.9%,比上年增长6.7个百分点。
二、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一)主要增收因素
1.一次性增收因素。一次性增收因素共实现区级增收31898万元。
2.缓缴税费到期入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自1月起陆续到期,本年共入库缓缴税费收入17397万元,实现区级增收9037万元。
3.同期大额留抵退税影响。本年共办理留抵退税-57814万元(区级-1280万元),其包含-49275万元(中央50省50),去年同期办理-63251万元(区级-9488万元),实现区级增收8208万元。
4.重点税源企业增收影响。重点税源企业实现区级增收8970万元。
(二)主要减收因素
1.同比上年一次性减收因素。一次性减收因素导致区级减收32516万元。
2.重点税源企业减收影响。重点税源企业区级收入同比去年减收3395万元。
三、总体支出情况
1-7月份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292628万元,同比上年239380万元,增长22.2%。我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节省的资金倾斜用于重点建设、信访维稳和民生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定信心决心。1-7月全区财政收入工作逐渐向好,下一步各部门要乘势而上、全力以赴,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切实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完成全年财税工作目标任务。
(二)优化营商环境,涵养优质税源。各街镇要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走访在外长清籍企业家,以最大的诚意欢迎他们回家乡创业,做大做强税源基础,对重点项目加强服务保障力度,以“店小二”的工作标准,主动对接,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登记注册、申报纳税等各环节遇到的问题,真正实现引进一户企业,增加一份财力的目标。
(三)紧盯重点项目,强化征管协同推进。全力落实项目推进机制,安排专人盯靠到位,对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实地走访调研,同重点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和预达产时间,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发挥综合治税机制作用,各街镇要与税务部门共同发力,梳理催缴欠税,全面摸排税源信息,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实行跟踪管理,找出增收空间做到勤征细管,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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