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南市长清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字号:
大 中 小



2025年济南市长清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 | 行业主管部门 | 收费执行机构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长价管字[1998]第03号、 济城管发[2018]13号、 济长发改价格〔2023〕9号 | 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局 | 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局 | 详见文件 | |
二 | 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 | 济发改成本[2021]346号 |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 长清区各停车场 | 详见文什 | 统一执行市标准。 |
三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服务费 | 济价费字[1999]381号 、 济价费字[2015]27号、 济发改收费[2020]352号、 济长发改价格〔2023〕3号 |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 长清区各政府定价停车场 | 8:00-20:00(含20:00)每辆每小时2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20:00-次日8:00(含8:00)按车辆类型,小型汽车每辆每小时 2 元(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 5 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实行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间继续停放车辆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时收费。 跨时段停车的,实行白天、夜间按时段分别计费、累计收费。跨时段分别计费时,时段内达不到一个计费单位的剩余计费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不得收费;超过30分钟的,按一小时收费。 在政府划定的自行车停车区域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 统一执行市标准。 |
四 | 车辆(船舶)渡口通行费 | 济发改物价[2017]717号、 济发改价格[2020]530号、 济发改价格[2023]415号 |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 长清区黄河舟桥渡运单位 | 详见文件 | 统一执行市标准。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