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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006号“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规范化使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3

代表提案者

于亚凤

会议届次

济南市长清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规范化使用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50006

承办单位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7-03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于亚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规范化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监管、规范厂家生产及销售行为、有效减少老年代步车带来的负面影响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严格执行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未列入许可的三轮、四轮车生产。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老年代步车的生产监管、牌照管理、违法查处涉及市场监管、交警、路政、行政审批等多个部门,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会同上述有关部门,开展联动工作,对各种监管和处罚工作中发现的区内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生产环节的合法合规。

二、完善对企宣讲机制。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多种形式进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政策宣讲,根据企业现状,针对性地宣传扶持惠企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全区企业了解政策、争取政策,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三、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通过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推介会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合作,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的高效配置,帮助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相关企业的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