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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第一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济南市长清第一中学
2025-12-30

济南市长清第一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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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第一中学

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资助范围

本方案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我校正式就读(非借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基本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3.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首先印发《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告知单》,让家长知晓。其次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再次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申请流程

发放资助政策告知→学生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家庭及个人信息→班主任电话家庭走访→家长及本人诚信签字→班级评审委员会推选并接受大家监督→上报级部评审委员会通过→上报教育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办卡发放→签字确认。

四、依据与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帮扶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五、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

(一)家庭经济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仍相对贫困的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一档)。

(二)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或接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仍相对贫困的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二档)。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三档):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帮扶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供养学生

5孤儿;

6)重点困境儿童;

7)烈士子女;

8)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9)事实无人抚养;

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有下列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六、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七、监督领导小组

各级部成立以级部主任为首的领导小组,同时也是监督小组,积极宣传、规范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助学工作顺利、透明、精准、实效。

 

济南市长清第一中学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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