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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石麟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济南市长清区石麟小学
2024-06-01

济南市长清区石麟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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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石麟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发展学生综合素养。学校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长清区石麟小学校规校纪》(试行)。经家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现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 

一、升旗仪式、集会

1.学生按照学校统一指挥参加集会,做到齐、静、快地有序列队进、退场,集会行进路线按学校规定执行,不得在行进中推搡、拥挤和插队,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安全。

2.遵守集会纪律,保持队列整齐,不得在集会过程中东张西望、讲话和做与集会无关的事情。

3.参加升旗仪式学生要穿校服,佩戴红领巾。举行升旗仪式时,站姿标准,敬队礼动作规范,向国旗行队礼、注目礼。

4.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按时参加升旗仪式。

二、课堂常规

1.上课

1)课前准备好一切学习用品,放在桌上。

2)上课铃响后,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每位同学应立即就座,进行课前准备,静候老师上课。

3)值日班干部要督促检查。迟到的应在门口立正喊“报告”,经老师示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4)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的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

5)回答教师提问应先举手,教师示意后方可起立回答,回答完毕经教师允许后再坐下,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发言。回答问题时要用普通话,声音响亮。

6)课堂必须服从老师的统一安排,严禁在课堂上随便讲话、开小差、做影响同学和与学习无关的事,更不得干扰老师的正常教学。

2.下课

1)老师喊“下课”,班长喊“起立”,互相敬礼后下课,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示意后,有秩序地离开座位。值日生擦净黑板和讲台,并把门窗打开,使空气流通。

2)进教师办公室喊“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

3.课间

1)课间时间不得在走廊上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不攀爬窗台,不得在走廊进行剧烈活动。

2)不得随意出校门,不进入学校的绿化带玩耍。不损坏学校的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上课期间进出校门须持班主任开具的假条。

3)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在课桌椅、校园内涂抹或刻画,不讲脏话、不打人、不骂人。

4)不得乱丢垃圾,不得从窗户或走廊进行“高空抛物”,或向下悬挂东西。

4.作业

按时认真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不抄袭作业,不无故不交作业,作业保持干净整洁,服从老师管理。

5.考试    

保持考场安静,不交头接耳,不作弊,认真答题、认真检查,按要求交卷。

三、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1.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穴位准、手法对,用力适当,坐姿端正。做操时要安静,不得做其它事情。

2.做课间操时列队要做到快、静、齐,做操时精神要饱满,动作要规范。做操认真、准确、有力。不得迟到、缺席。

3.课间操时队伍整齐,不嬉戏打闹。

四、清洁卫生

1.养成劳动习惯,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值日,不偷懒、不打闹。

2.做到校园里室内外一切物品摆放整齐,爱惜室内文化布置,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值日生要把教室、走廊及公共场地打扫干净,离校时关好电灯和门窗。

3.室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倒入固定的垃圾分类桶内。扫帚、拖把、垃圾桶等清洁工具都要摆放整齐。

4.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口罩等废弃物,不准乱倒垃圾。做到墙上无污迹,卫生无死角,做到校园内的长效保洁。

5.上完厕所要洗手。

五、仪容仪表

做到进校穿校服,佩戴红领巾。爱惜校服、红领巾。讲究个人卫生,不留奇异发型。

六、文明礼仪

1.诚实守信,不撒谎,不瞒骗家长和老师。

2.做到言行有礼貌,会使用文明用语,讲究卫生、不穿脏衣服。学生见到老师或来宾应主动问候、敬队礼。可用“您好”“老师好”等问候语。

3.放学及离校或分别时,可用“再见”“欢迎您再来”等告别用语。遇到领导来校来访时,应立正站好,请客人先行,不准围观尾随或向窗外张望。打哈欠或打喷嚏时应用手捂住嘴、鼻,面向一边。

4.同学之间应用礼貌用语,任何场合都不讲脏话。严禁给他人取侮辱性绰号或不雅称呼。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冷静解决。不准动手打架,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主动报告老师或家长,在场同学应调节、平息矛盾,不起哄、挑拨。

5.在教室外遇到老师应主动避让,让老师先行。积极帮助老师做事情。与老师谈话,应立正站好眼睛注视老师。对老师的帮助,事毕应谢谢老师。

6.观看文艺节目、演出时适时鼓掌,不小声说话。

7.接收物品或奖品时,应双手接受,并向老师或领导敬队礼表示谢意。会议结束时应让来宾、领导先退场,然后按顺序退场。

8.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乘车要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座,不抢座位,主动为社会和他人做好事。

9.爱惜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用餐常规

1.用餐前,要洗手,领餐时要自觉排好队,严禁推搡、拥挤、插队等现象,按量取食。疫情期间领餐要保持一米线。

2.用餐时,学生不得离开自己座位,不准说话,不得随意走动,不故意撒落饭菜,不浪费粮食。

3.用完餐后,餐具回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破坏餐具。听从老师安排离开餐厅。

八、出勤管理

学校对学生上课、实验和参加集会等统一规定的活动,都要实行考勤。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有特殊原因可准补假),均以无故旷课对待。对无故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家访,加强教育。遇紧急情况需要离开学校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九、爱护公物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椅,严禁攀折花木。

2.严禁任何人破坏校园内、墙面上的所有器物,不乱开洗手盆的开关和安全阀门。

3.开关门窗时,必须轻开轻关。

4.爱护班内绿植,不踩踏桌凳。

5.保证借阅图书的整洁,不随便勾划,损坏后要及时修补、赔偿。

6.班内的清洁工具要爱护,使用后放回原处。

十、安全

(一)校园安全

1.禁止攀爬和到一切具有危险的地方戏耍和做具有危险性的游戏。

2.不得在走廊、楼梯上奔跑追逐、滑楼梯扶手,不得攀爬窗户、护栏等。

3.严禁在校园周边购买商贩的食品食用,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鞭炮、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等),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携带含有暴力内容的图书音像资料进校,未经教师不允许携带美工刀、剪刀、刻刀等到校,严禁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以及热衷于打电子游戏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4.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5.上下学排队进出校门,不坐黑车、无证无牌车。

(二)防溺水

学校班主任、家长要时刻提醒学生禁止到湖河湾坝处嬉戏玩耍,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家校合力共同做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3.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6.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三)防欺凌

1.禁止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使用歧视性语言、侮辱其人格等;

2.严禁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不得有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行为;

3.不得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等;

4.禁止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不做恐吓、威迫同学做他(她)不想做的事情;

6.禁止拉帮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7.不得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四)研学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活动。

2.结合实践基地(营地)和研学点的资源特点制定可行的研学计划,完成研学任务。

3.认真做好研学总结,做到研有所学、研有所获。

4.要重点做好研学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增强集体意识。

5.疫情常态化之下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惩戒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结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见附件)和实施细则进行惩戒。

(一)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校教师应帮助和批评教育,帮助和批评教育无效的,可以实施其他必要的惩戒。

(二)下列情形之一,老师应当场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2.扰乱课堂秩序、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

3.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4.打骂同学,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三)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教师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及时告知家长:

1.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2.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如卫生扫除等;

3.安排其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4.暂停或者限制该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5.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四)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教师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1.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2.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3.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4.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执行校内公益服务,具体天数视情节轻重而定)、严重警告(停课一周)、记过(记入学籍档案)的纪律处分。

  5.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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