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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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申办指南
一、事项名称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二、办理依据
济南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发[2018]140号)、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民〔2021〕4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发〔2021〕5号)
三、办理程序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区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并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区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五、咨询电话
文昌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87202635
平安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66583066
崮云湖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87430130
五峰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87311920
归德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87352055
万德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87463617
张夏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58027792
孝里街道便民服务大厅:0531-87388910
马山镇便民服务大厅:0531-087333367
双泉镇便民服务大厅:0531-87391571
附件1
长清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区(县) 街(镇) 村(居) | |||
邮 编 | 住宅电话 | ||||
手 机 | |||||
代理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
电 话 | 手 机 | ||||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能力评估结果:□能力等级2级 □能力等级3级 评估机构(盖章): 评估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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