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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明白纸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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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2025-01-17

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明白纸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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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明白纸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8〕99号),济南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发〔2018〕140号),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局《关于转发鲁民20204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将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统筹合并,自2019年1月1日起为全区60-99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一、发放对象

具有济南市长清区户籍且年龄为60-99周岁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分档年龄

补贴标准

60-79

80/月

80-89

100/月

90-99

200/月

100周岁以上

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发[2011]54号)转济南市长清区老年事业发展中心发放(省200元,市300元)。

①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部分不能与重残补贴重复,择高申领。

 

 

三、工作程序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三)公示

县级民政部门每月将新增变动的的发放名单发放至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所在地村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自批准当月起发放补贴,并将享受补贴情况单独列出,纳入低保长期公示内容。对未通过审核审批的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档案管理

各街镇人民政府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中的失能老年人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失能老人个人档案材料包括:申请表、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各备份一份。

)资金发放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施行社会化发放,由金融机构将补贴发放到低保老年人银行账户中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人员退出低保后,其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与低保金同步停发。严格按照社会化发放方式,规范发放标识,将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分别标注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按省级确定的发放标准给我市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和区县按原承担比例承担。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挪用、拖欠补助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明白纸自2021年2月1日施行,之前与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政策要求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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