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会流浪猫狗伤人获赔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针对“成立专项基金”答复如下:
一、倡导设立“流浪动物救助专项基金”。通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等社会捐赠筹资,倡导慈善组织设立“流浪动物救助专项基金”。为因流浪猫狗伤人事件而遭受损失的家庭提供援助,对重伤、残疾受害者提供人道救助,并对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受害者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二、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流浪猫狗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地方政府、社区及各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可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流浪猫狗的知识和救助方法,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爱心。同时,还可以倡导文明养宠理念,减少因遗弃和虐待导致的流浪猫狗数量。
三、推动源头防治,减少伤害发生。利用各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可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等相关宣传活动,普及科学避险知识,链接资源针对辖区居民开展应急培训,在社区增设急救课程,教授犬咬伤紧急处理技能。
真诚地感谢您对我区社会流浪猫狗伤人获赔难问题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