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民政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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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办理通知要求,将办理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的宗旨,坚持多措并举,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办复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区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7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基层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民政领域业务。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委员们对我局今年办理工作的态度、措施和办理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一)养老科共接到建议提案7件,涉及医养康养活力区打造、居民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加速建设、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方面问题,养老科都给与具体答复,对建议提案均采纳接受。
1、近年来,我区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建区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处、农村幸福院297处、敬老院10处、民办养老机构2处,共有养老床位8032张,养老服务机构现有从业人员124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535人。培育引进品牌养老服务组织 7家,免费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1349人次,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以全面推进城乡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为主线,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设施布局日趋完善,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30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平安街道赵庄管理区成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在建制上,只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两种类型,也就是说只有行政村和城市社区,我区目前有585个行政村、33个城市社区、14个村改居。
二、在新农村建设上,有孝里街道、归德街道滩区迁建的60个村,马山镇全域拆迁的41个村,以及项目占地整村迁建的小区,都被称为新型农村社区。
三、在村庄规模优化调整上,如赵庄管理区不是上述几种原因,可通过村庄规模优化调整,建设中心村,具体程序为街道开展风险评估——街道拟定调整方案——处置村集体资产——公示调整方案——相关村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审核调整方案——区政府批复。
下一步,赵庄管理区所辖11个村,可结合村庄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按照上述七个程序提出相关村庄调整方案。
(三)对46号建议关于社区成立爱老尊老活动志愿站的建议答复如下: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号召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尊老爱老”志愿活动,让有志青年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成立爱老尊老活动志愿站的提案,我局经过调查和研讨做出如下措施:
一、宣传动员和发动
1. 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尊老爱老”志愿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动员社会力量:号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3. 发动志愿者参与:建立志愿者招募、管理制度,吸引更多有志青年加入“尊老爱老”志愿者队伍。
4. 搭建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志愿服务网的平台,提供“尊老爱老”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招募、活动组织等一站式服务。
二、项目创新和示范引领
1. 创新志愿服务项目:探索不同形式、内容和对象的多元化志愿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2. 打造示范项目:选取典型或创新项目作为示范,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带动更多社会组织开展“尊老爱老”志愿活动。
3. 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和宣传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树立榜样,激发更多人参与“尊老爱老”志愿服务。
三、评估和改进
1. 建立评估机制:建立“尊老爱老”志愿活动评估机制,定期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 收集反馈意见:广泛收集老年人、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改进志愿服务质量和效率。
3. 持续优化完善:根据评估和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和完善“尊老爱老”志愿活动机制和措施。
四、政策支持和引导
1. 依据政策法规:根据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社会组织开展“尊老爱老”志愿活动的职责和义务,为活动提供政策保障。
2. 寻求资金支持: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尊老爱老”志愿活动,解决活动经费问题。
3. 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动优化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的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壁垒,提高活动效率。助力社区尽快形成“尊老爱老”新格局。
(四)关于社区待遇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
长清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纳入市、区财政预算,市级承担40%,区级承担60%。区民政局积极向市民政局争取资金,争取拨付比例达55%左右。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
二、关于保障社区党群服务经费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每个城市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3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30%,其他由本级财政承担。社区党群服务经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落实,但由于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社区党群服务经费未能按时拨付,为此,区委组织部做了大量工作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力争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争取更多经费,切实保障社区党群服务正常运转。
三、关于拓宽社区岗位晋升渠道问题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在补充招录街道(镇)机关公务员时,一般应拿出不少于补充街道(镇)机关公务员总数20%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对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实行专项招聘,按规定程序解决事业人员身份,特别优秀的可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镇)领导班子及所属事业单位,一般每年应拿出社区数量5%左右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将进一步探索改进社区工作,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营造良好工作条件和干事氛围,督促引导社区工作者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切实提升为居民群众服务质量。
(五)关于建设规范村集体公益性公墓”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选址要求,统一规划布局的问题
近年来,长清区积极推广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按照省、市部署,根据《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区积极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共规划各类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4处,其中市级回民公墓1处(张夏街道青北村回民公墓);区级6处(公益性公墓3处、先人纪念林3处);镇街级17处(公益性公墓7处、先人纪念林10处)。
今年以来,我局对标全区“项目深化年”工作要求,拟对135个重点项目范围内、城区山体公园、城区居民小区周边散埋坟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区域内散坟安置办法。
二、关于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问题
为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倡树新风和减轻群众负担,目前我局正在制定《长清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暂行管理规程》、《长清区关于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加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为切入点,采取新建、提升改造等方式,规范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秩序,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动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引导群众转变老旧观念,有效治理散埋乱葬行为。
三、确保公益性公墓安全性的问题
为确保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安全性,我区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光信箱”等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做到不携带火源进山,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道路两侧、公园景观等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品,做到祭祀活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自觉营造和维护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并积极倡导绿化殡葬理念,共同维护绿水青山。弘扬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祭之丰不如养之厚的理念,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普及殡葬法律法规,不私建坟地,不乱埋乱葬,努力营造“倡导文明殡葬,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确立公益性公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
公益性安葬设施是根据服务逝者的区域范围确定服务对象,我区公益类安葬设施确定为区级、街镇和村(居)级,根据级别严禁对辖区外人员提供。为确保公益属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号)文件要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为仅限于保障本辖区居民使用的安葬(放)设施,其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公益性安葬设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应明码标价,并坚持公益性原则和成本价保障出售,初期可不收费或少收费,对低保等困难群体免费。
五、需要注重宣传动员的建议
为切实推行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区民政局与文明办联合举办丧俗改革“礼安长清”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政策指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3年选择生态安葬家庭已有120户,随着政策宣传,越来越多的居民接受生态安葬模式,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不立碑起坟头节简式安葬方式将会得到逐步推广。
六、妥善利用土地的建议
先人纪念林是指将植树造林荒山绿化与绿色殡葬建设有机结合的一种公益性公墓建设方式。在山地和丘陵地区可利用荒山荒坡等适宜造林土地建设园林型树葬纪念林,在平原地区可利用未利用地等建设树葬纪念林,也可在现有墓地基础上,规划建设树葬纪念林。纪念林不设坟头、碑等传统安葬标志,选择一棵树作为纪念,在树下深埋骨灰或采取生态可降解的方式将骨灰安葬在树下,可悬挂小型艺术标示牌或用小型自然石记录家风家训,便于纪念先人。
三、建议提案办理主要做法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召开专门研讨会,精心部署安排。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直接抓。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及时沟通相关情况,保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人大代表征询和了解办理意见及评价,认真听取反馈意见,坚持做好办理“回头看”工作,切实提升办理质量。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坚持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为包案负责人,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能归口办理,局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跟踪协调,确保每件人大建议有专人跟踪落实。二是加强沟通对接,密切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征询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让代表们全面掌握办理进度,确保答复针对性强、满意度高。三是推动成果转化,提升办理成效。坚持把建议办理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把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到工作落实中,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惠及民生的工作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继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办理协商,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程序办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和监督批评。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办理,强化办理意识,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逐步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落实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办理水平,推动各项民政工作深入落实。更好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职责,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充分调动承办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调研、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民生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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