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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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党中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中,都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国务院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为养老服务发展明标定位,赋予新的职责使命。长清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的战略部署和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将养老服务纳入康养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以养老产业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和实施好长清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于引领推动长清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以及《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鲁政办字〔2021〕86号)、《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9号)、《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济长政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围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等工作,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医养康养活力区”建设,持续提升老年人群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力争到2025年,全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更加协调,养老事业产业协调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养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要举措
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提升养老服务效能,推进医养结合深度发展,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五、主要内容
养老服务保障包括建立城乡特困老年人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实现特困人员补助城乡标准一体化;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供养率100%;定期更新发布区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扩大购买服务覆盖面,到2025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够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建立特殊老年人探访制度,特殊家庭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根据评估结果,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家护、院护和专护服务。
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包括推进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投用,加大兜底和普惠型养老床位供给;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按每千人不少于100平方米标准配建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到2025年,街道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覆盖率100%,农村幸福院覆盖率80%;推进示范性养老社区建设。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资金支持,抓好监督考核。
解读机构:长清区民政局
联系人:董冉
联系电话:0531-8721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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