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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农业农村局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20号关于盘活“空心村”、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6-07-31

代表提案者

王静静

会议届次

济南市长清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盘活“空心村”、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05020

承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王静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空心村”、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您对我区“空心村”现象的深入观察和系统思考,体现了高度的履职热忱和专业水准。您所提建议政治站位高、方向把握准,与我区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高度契合。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学习,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规划先行,实施科学分类与精准定位”的办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将科学规划作为盘活乡村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们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积极配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持续推动村庄布局优化和分类指引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注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不同区域村庄的人口变动、资源禀赋和区位特征进行动态关注。您提出的“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的分类思路,为我们进一步细化村庄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村庄基础信息台账,在后续工作中更加注重规划实施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确保乡村建设既符合长远大局,又彰显地域特色,避免同质化发展和简单“一刀切”。

二、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活沉睡资源要素”的办理情况

深化农村改革是激发乡村内生动力的关键一招。在激活闲置资源方面,我局始终将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守住法律政策底线作为前提。一是持续关注并稳慎把握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镇街的业务指导,鼓励基层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探索适合本村实际的闲置资产盘活路径,确保农户资格权与财产权不受侵害。二是对于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利用,我们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不断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下,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着力完善信息发布和交易鉴证等基础服务功能,努力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环境。

三、关于“强化产业导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的办理情况

产业是乡村发展的根基。我局始终将发展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摆在突出位置。在产业培育方面,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市场导向的原则,鼓励各镇村依托自身资源条件,找准产业定位,不搞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对于您提出的差异化发展策略,我们将在现有的农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各类村庄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人才支撑方面,我们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普惠性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氛围,注重挖掘和宣传本土致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通过柔性引才、乡情感召等方式,努力吸引各类有识之士关注乡村、投身乡村。后续,我局将继续在政策宣传、信息对接、技术指导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各类经营主体在乡村投资兴业提供更加顺畅的政务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空心村”的治理与盘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非一日之功。您提案中关于“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农民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为我局今后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和农村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时俱进加深对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文旅、人社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在基层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三是优化指导服务。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真实诉求,总结推广基层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三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共同为绘就我区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贡献力量。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2026  年 6 月 11 日

 

 

    分管区长审核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李琪15615714977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