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培训补贴】机构代领鉴定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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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机构代领就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政策依据
《济南市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2]8号)
三、办理条件
参加补贴性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经办层级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审核
五、办理材料
(一)需要服务对象提供材料
1.《鉴定补贴申领表》
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代领鉴定补贴协议书
4.鉴定费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二)需要内部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
2.补贴性培训记录
3.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六、办理流程
(一)补贴申报。培训机构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下称省就业服务外网)填报培训班期信息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并提供申领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扫描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网上填报,系统校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扫描上传)、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扫描上传)
(二)公示拨付。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录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机构提交的补贴申领资料,校验资料信息完整与真实,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料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受理及反馈渠道
(一)现场办理: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网上办理: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八、办理时限
各业务环节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0531-8726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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