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鉴定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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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个人申领就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政策依据
《济南市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2]8号)
三、办理条件
参加补贴性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经办层级
街道受理初审,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五、办理材料
(一)需要服务对象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鉴定培训补贴申领表》
3.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4.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补贴
5.补贴性培训记录
(二)需要内部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
2.补贴性培训记录
3.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六、办理流程
(一)补贴申报。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并提供申领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扫描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网上填报,系统校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扫描上传)
(二)公示拨付。街道登录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机构提交的鉴定补贴申领资料,校验资料信息完整与真实并报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料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七、受理及反馈渠道
(一)现场办理:户籍所在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网上办理: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八、办理时限
各业务环节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0531-8726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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