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政策】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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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
三、办理条件
吸纳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
四、办理层级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五、办理材料
(一)需要服务对象提供材料
1.《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六、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岗位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七、办理流程
(1)申报程序
企业(单位)持《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向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经审核,根据实际招聘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线上上传材料,向单位工商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审核和拨付程序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及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录入信息系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数据比对结果核实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编制《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明细表》(附件4)报送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录入信息系统完毕后20个工作日之内,要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八、受理及反馈渠道
1.现场办理: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3.反馈渠道:各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在工作日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该项业务不收费。
十一 咨询电话
0531-8726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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