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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创业补贴政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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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09-14

【创业补贴政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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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项名称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2 工作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9号)

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61 号)

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

3 承办部门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 申领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2)基地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市场型、园区型不少于5000平方米)。入驻创业实体30个以上,吸纳就业200 人以上,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或入驻协议。(3)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管理服务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等创业服务。(4)有相应的创业资助、经营场地费用和水电暖费用减免等入驻优惠政策。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具有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和良好发展前景。

5 补贴标准

认定后给予10—3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6 申请材料

(1)《济南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人员花名册》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基本信息登记表》。

(2)基地建设运行报告。包括基本条件、创业服务、扶持政策、培育成果、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品牌制度建设等内容。

(3)基地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创业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服务机构和人员情况。

(4)入驻实体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入驻协议(租赁合同)复印件。

7 办事程序

7.1 单位申请

现场申请。申请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注册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nzwfw.sd.gov.cn/)提交申请。

7.2 初审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7.3 市级复核

市有关部门组成考评组,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形成拟认定名单。

7.4 公示

拟认定名单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7.5 资金发放

按规定程序支付补贴资金到认定单位基本帐户。

8 办结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


9   咨询电话

0531-8726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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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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