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风险分类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济南市长清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相关工作。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配合较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按权限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 济南市长清区凤凰路4119号 |
联系电话: | 0531-87221113 |
邮政编码: | 250399 |
公开(监督)电话: | 0531-87221113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mail地址: | cqscjgj@jn.shandong.cn |
网站地址: | http://www.jncq.gov.cn/ |
姓名: | 许兵 | |
职务: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干部、财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
姓名: | 金增涛 | |
职务: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2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负责局党组和局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扶贫包村、扫黑除恶、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姓名: | 杜士东 | |
职务: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4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科技和财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姓名: | 李严 | |
职务: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领导简历: | 女,汉族,1980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宣传科、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督管理科。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内设机构 | |
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统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及相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有关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赵伟 ;办公电话:0531-87221113。 |
组织人事科 |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李婧 ;办公电话:0531-87228212。 |
科技和财务科 |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科技项目。拟订全区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等科技需求,负责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和基层规范化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张洪娥 ;办公电话:0531-87228213。 |
宣传科 | 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邵绪强;办公电话:0531-87221113。 |
政策法规科(挂执法监督科牌子) | 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宋涛;办公电话:0531-87202002。 |
信用监督管理科 | 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信息公示工作以及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指导并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王登军;办公电话:0531-87228214。 |
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科 |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督查落实全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安雪梅;办公电话:0531-87224494。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监管网络经营资格,抽查网络交易行为,实施网络消费维权,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乔大伟;办公电话:0531-87220906。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推动广告业发展。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监测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李友丽;办公电话:0531-872209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李莹 ;办公电话:0531-87202002。 |
质量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配合较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李伟 ;办公电话:0531-87221457。 |
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承担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段宗军;办公电话:0531-87227806。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各街镇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孙丽萍;办公电话:0531-87205700。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曹军;办公电话:0531-87202009。 |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含权限内的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宋继军;办公电话:0531-87205700。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张勇 ;办公电话:0531-87202009。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 负责按权限监管全区药品(含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规范、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相关药品、化妆品安全事件调查。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赵杨;办公电话:0531-87205708。 |
特种设备监察科 | 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陈伯瑶 ;办公电话:0531-87202001。 |
标准计量管理科 |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苏春林;办公电话:0531-87221457。 |
知识产权管理科 | 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有关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调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人:张宝东;办公电话:0531-87220906; |
直属单位 | |
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 (一)宣传贯彻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科技、融资、人才交流服务。(二)参与制定全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协助主管部门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信息统计、分析、利用、传播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有关工作。(三)协助主管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徼企业、个体劳动者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指导非公党建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四)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辅助信息,宣传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五)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人:亓鑫 ;办公电话:0531-87261315。 |
济南市长清区计量检定所 | (一)负责研究建立和保存全区最高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二)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三)开展计量技术应用、测量方法的研究工作,起草计量技术规范。(四)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技术性工作。(五)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人:隋建国;办公电话:0531-87202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