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外卖服务监督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市场监管工作,关心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一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工作措施,联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活动,全面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提出的“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审查,提高准入门槛”的建议,我区目前没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经营单位,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美团、饿了么等平台经营运作前,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域名、IP地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备案,认真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加强入网经营者管理及入网审查、抽查监测等义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平台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我局通过定期通报每季度入网经营者销量前十名名单及投诉较多者名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约谈第三方平台,严厉查处、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平台与商家的经营行为。
关于提出的“倡导运营订餐网站、外卖平台公司和实体商家签订合同”的建议,我局通过对入网商家的检查,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入网前均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签订了合同,其内容包含食品安全协议等,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所有入网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均已在平台店铺详情处公示,消费者可随时点击查看。
关于提出的“监管部门要对提供外卖的餐厅进行定期排查”的建议,我局根据平台提供的线上商户信息,以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为抓手,围绕主体资质公示、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管理、制止餐饮浪费等环节,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线下实地检查,并及时公示审查情况,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规范经营和加工操作,确保食品质量。今年以来,共抽查外卖商户15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通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下线4家。
关于提出的“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功能,完善餐馆退出网上订餐的机制”的建议,我局充分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元宵、清明等重要节点,线上线下开展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强化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让群众监督发挥有效作用。此外,我局还大力宣传12345投诉举报电话,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食品经营者,立即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除依法要求其予以赔偿外,责令商家立即整改,未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进行经营,整改完成前由我局直接告知平台,关闭其网上交易平台资格,整改完成经我局复查通过后再行开通网上交易平台资格。
今后,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局工作,为全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