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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规范长清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1

代表提案者

张彦

会议届次

济南市长清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规范长清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平时提案第11号

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11-25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张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长清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通过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对老年人保健食品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A、B、C、D不同等级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标签等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检,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对保健食品销售的专卖店、药店、超市及保健食品销售活动的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6月11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强化摸底排查,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排查辖区保健品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情况,确保保健品质量合格、供货渠道正当。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加强横向协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增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间沟通协作。三是强化宣传,组织执法人员进社区、进企业等开展保健食品知识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教育。

2025年度开展集中培训1次,开展线上考核1次,着力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的自律管理。四是采取多种执法手段打击违法“会销”行为,我局开展保健品市场会议营销大检查,主要针对理疗馆、保健养生馆、无固定场所的会议营销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产品为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有力打击了违法“会销”行为的嚣张气焰,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强化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时间节点、重点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继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三)继续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加强横向协同,教育引导老年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增强自我维权,自我保护能力。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