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长清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供热价格管理,根据我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供热成本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对我区城镇集中供热价格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反馈至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10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ncq.gov.cn),通过网站首页“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50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cqqfgw@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87225058 联系人:赵勇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0日
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
为加强供热价格管理,根据我区城市集中供热企业供热成本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依法听证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供热价格
1、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调整为26元/平方米。
2、非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调整为33元/平方米。
3、对我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价格仍执行2004年规定的政策,暂不调整,即按套内建筑面积19.7元/平方米收取。
4、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非盈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经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建筑面积26元/平方米收取。
5、两部制热价:居民基本热价调整为7.8元/平方米,计量热价调整为0.19元/千瓦时;非居民基本热价调整为9.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元/千瓦时。其他事项继续按《关于2017-2018年度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济长价格字〔2017〕4号)执行。
二、供热时间
自当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供热期连续24小时不间断供热,热用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
三、供热要求
供热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公示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经营管理,保证供热质量,完善服务措施,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2025年采暖季起执行。原济南市长清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长价综字〔2008〕26号)、《长清区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长价综字〔2008〕27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草案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大,供热企业受设备更新改造、燃料成本上涨、人工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企业供热成本不断增大,导致供热企业成本倒挂。目前我区执行的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系2008年调整确定,近年来周边区县已陆续调整了居民供热价格,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可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同时可疏导长期以来积累的价格矛盾。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东省定价目录》要求。
三、出台目的
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供热企业的发展活力,同时疏导长期以来积累的价格矛盾,制定集中供热价格时遵循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在保证用热需求的基础上,促进节能环保及合理配置,理顺政府、企业、用户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市场有分工,企业经营有活力、服务提升有保障的供热事业发展良性机制。
四、重要举措
区发改局成本监审科对供热企业价格成本进行了成本审核与测算,科学核定我区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2020-2022供暖季3个年度的成本监审数据,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我区2020-2022年度集中供暖平均成本为32.30元/平方米。区发改局提出集中供热收费价格调整方案: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调整为23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为33元/平方米.
对我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价格仍执行2004年规定的政策,暂不调整,即按套内建筑面积19.7元/平方米收取。各类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非盈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经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即按建筑面积26元/平方米收取。
五、涉及企业服务措施
(一)提高企业便民服务水平。供热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保障供热安全,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告知服务,完善对外服务热线系统,完善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反映集中的实际问题。
(二)推进企业成本公开工作。为使广大公众更好地了解企业成本和企业发展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供热企业成本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制定供热价格政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增加社会环保意识。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制度,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加大降耗宣传和倡导节能环保型的生活和消费习惯,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0531-87225058
关于对长清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为加强供热价格管理,根据我区城市集中供热企业成本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拟对我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进行调整,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我们将认真履行后续相关程序,积极推动政策出台。在此向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表示感谢。
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1日